“两马”航线春节后开航:船来船往都是家******
中新社福州1月28日电 (杨馨)“哎呀,小姑娘,春节前我就是走你这里,回来又碰见你,可太有缘了,新年好呀!”28日,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三队民警陈海珊节后一开工,就迎来了一位马祖同胞的笑脸和问候。
当天11时20分,从马祖福澳港驶来的“闽珠8号”客轮抵达福州马尾琅岐港,41名旅客入境。这是“两马”航线春节后开航的首个航班。
“新年好呀,春节过得好吗?”陈海珊接过林姓马祖同胞的证件,也向他热情打招呼。
“这是我最幸福的春节啦!”这位马祖同胞答道,“太久没和家里人一起过年了,你看我的包,里头全是我们那的年货,下次回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多带点回来。”
在旅检现场,旅客一个接着一个快捷通关。一位庄姓女子对记者说,春节前她回马祖看家里的老人,而孩子还太小,就留在了福州连江。“平时嫌娃吵,几天没见却很想孩子。船来船往的,两边都是家呀!”
团圆是春节的底色。停航近三年的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今年1月7日始部分复航,其中“两马”航线1月8日复航,便利了台胞往来两岸团圆过年。
“一张船票,对两岸同胞来说,不只是乘船出行的凭证,更是回家团圆的期盼。”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作人员认为,正是两岸团圆的磁场驱使着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上的船只来来往往。
“希望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早日恢复常态,别再让我有家难回。”一位吴姓台胞说。
当天13时17分,“闽珠8号”客轮搭载28名旅客离开福州马尾琅岐港,往驶马祖福澳港。(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