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网络法治论坛:共商数字时代法治保障******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9日电(记者卢璐、陈海波)“数字时代,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公平与正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互联网之问’。”11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上表示。
“构建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正是此次论坛关注的焦点。该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各界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如何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盛荣华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快网络立法步伐,完善网络法治体系;二是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三是强化网络法治宣传,助力营造清朗网络;四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共享法治未来。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表示,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要把网络法治作为基础性手段,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大力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网络文明,推进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面对数字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该如何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提出三个坚持:一要坚持能动履职,适应数字时代人民群众更高生活需求;二要坚持一体履职,应对数字时代规则融合风险交织;三要坚持智慧履职,以此适应数字时代信息技术迭代发展。
论坛还发布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呼吁携手构建多元协作治理格局,健全网络空间治理机制,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网络空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