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球星卡”升温,专业从业人员提醒:新手勿跟风******
“球星卡”升温,新手勿跟风
本报记者 孙奇茹
“一张纸片,上面画着人,最贵的那种签名卡竟然能卖好几百万美元!”一位国内著名脱口秀演员在舞台演讲时讲述了自己近期迷上NBA球星卡的故事。近两年来,继潮玩盲盒、球鞋之后,又一个“小众”收藏品开始走向台前——球星卡。
“小卡片”成另类投资新宠?
一张印有运动明星肖像的卡片,能值多少钱?今年8月,棒球名宿霍纳斯·瓦格纳的一张球星卡拍出了725万美元的惊人价格。
球星卡,是以篮球、棒球、足球、网球等多项运动为主的顶尖运动员形象为元素制作的卡片,是一种兼具收藏和投资价值的体育IP衍生品。在诞生之初,球星卡的意义与不少国内消费者儿时从零食包装袋里拆出来的小浣熊卡、水浒传英雄卡并无二致。1880年左右,美国烟草制造商将球员卡作为买香烟的赠品附在香烟盒中,后来球星卡逐渐成为球迷文化的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球星卡的购买、流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Topps、PANINI、Upper Deck等具有独家发行权的球星卡发行商购买未开箱的“盲盒”,抽中全球限量、概率低的卡则具备一定的收藏价值;二是购买已开盒、卡面内容已经明确的明卡。
球星卡的销售状况和价格与赛事进展、运动员的个人动态、球星卡发行的稀缺程度等密切相关。有些球星卡有球星签名,会更受欢迎。“球星卡价格还受球星比赛表现影响。如果球星因伤退出这一赛季,球星卡价格也会回落。”一位资深从业者说道。
业内人士透露,球星卡的成熟市场主要在北美,中国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中。
兴趣变现带热国内市场
一些较早开始玩卡的国内资深“卡友”,逐渐将兴趣变成了生意,也将这项略显小众的收藏品类逐渐在国内推广。据了解,北京目前是中国球星卡收藏与交易量最大的城市。
张邱昊是北京最大球星卡店的运营副总。从上世纪90年代末在小学门口围观玩具小摊上的球星卡,初中时每天放学逛卡店,到如今运营一家业内知名的球星卡店,他把对球星卡的喜爱玩成了专业。
资深球星卡玩家、T8收藏品廊主理人郑嘉琪从学生时代起就与球星卡结下了不解之缘,从2010年开始有规模、成体系地收藏球星卡,喜欢收藏顶级球星亲笔签名的球星卡。今年8月,郑嘉琪辞去工作开设店铺,专注于球星卡销售,开启了球星卡跨境电商之路。近期,他的店铺在eBay平台上线短短6周,累计销售额就突破20万美元。
“在我们平台上,每秒钟就有3张新的球星卡卡片上线。”跨境电商平台eBay相关负责人说,中国庞大的收藏爱好者和球迷基数,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少卡遭遇缩水三分之二
需要留意的是,球星卡价值波动剧烈,新手切忌盲目跟风。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不少NBA明星球员的卡,都遭遇过从高点缩水三分之二的暴跌行情。
记者获悉,在“兴趣变现”案例的激发之下,部分新手抱着想“低进高出”赚一把的心态购买球星卡盲盒,希望自己能开出高价值的稀有球星卡。然而,一位北京球星卡店店主透露,整箱球星卡往往价格较高,动辄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一箱,很少有人能直接买下,因此“众筹开卡”“组队开卡”成了卡友之间的常态。即便如此,卡友们也常常因为不断开盲盒的冲动而付出高昂代价。
从事球星卡行业多年的张邱昊提醒:“建议初入门者不要盲目拆盒,可以先从自己喜欢的球星开始买明卡,这才能真正体现体育收藏的价值,盲目追求稀有的球星卡,投入太大,风险也大。”
《北京日报》2022年10月14日第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